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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核定望江县中医医院病房床位费公示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3-12-18     浏览:11649次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病房床位费管理暂行办法》(皖价医〔2013〕80 号)、关于印发《安徽省病房床位费指导价格的通知》(皖价医〔2013〕81 号)和安庆市物价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病房床位费标准的通知》(安价费〔2014〕56 号)、《转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若干工作的通知》(宜医保秘〔2023〕10 号)文件规定,现将县中医医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床位费指导价

1. 单人间床位费 100 元/床.日;

2. 2.双人间床位费 40 元/床.日;

3. 3.三人间床位费 32 元/床.日;

(二)4.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10 元/床.日。

(三)、医疗机构在核定的病床数之外原则上不得增加病床。由于治疗的需要,确需增加病床的,按加床后实有床位数(含原病床)的标准收取床位费。

(四)在病床外(病房走廊)增加的病床,以不得超过同病区最低床位费的 70%收费,并不得收取降温和取暖费。

(五)病房床位费优惠及优惠幅度。病房床位费对持有《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特困群体群众住院的,按病房床位费给予 30%优

(六)床位费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范围,单人间床位费、双人间床位费、三人间床位费医保基金按每日每床 25.2 元标准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七)县中医医院床位费收费标准自2023 年12月26日起施行。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4日

                                 

                             望江县中医医院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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