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 告
通 告
各慢性病参保人员:
为认真推进门诊慢性病管理工作,更加利民便民,方便慢性病患者就医、购药、结报,我院对慢性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按照门诊统筹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直接支付,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门诊慢性病患者就诊时,请自觉出示身份证和慢性病证,对原城镇居民保险未发放慢性病证的患者,请详细告知门诊医师慢性病信息。
二、不得开具与慢性病诊断无关的检查、药品、保健品用于报销。
三、我院门诊收款处设有专门慢性病窗口,请自觉到专用窗口缴费、报销。
特此通告!
望江县中医医院
2020年03月31日